來源:衡東縣商務局 ???? 發布時間:2023-03-29
機構名稱:衡東縣商務局
負責人:彭彥
機構地址:衡東縣洣水鎮洣江大道888號嘉盛大酒店12、13樓
辦公時間:(秋冬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春夏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郵編:421400 電話:0734—5223326 傳真:0734—5223326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訂全縣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落實上級有關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的相關政策。
(二)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社區商業,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負責全縣物流產業發展工作,擬訂全縣物流產業整體發展規劃,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縣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縣城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四)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政策;協調全縣消除地區封鎖、打破行業壟斷的有關工作,規范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臺;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承擔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指導、協調全縣各類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組織和管理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負責協調管理內外貿易科技發展和技術進出口,協調全縣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出口市場的開拓和技術出口的管理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服務外包的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臺建設。
(九)牽頭承擔全縣商務領域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協助開展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協助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
(十)組織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政策;依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依法核準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法規規章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合同章程的情況并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規范招商引資活動。
(十一)負責組織參與商務部、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以衡東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
(十二)負責管理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縣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指導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管理全縣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等。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縣對港、澳、臺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臺商投資管理工作。
(十四)協助做好對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和企業改革改制的掃尾工作。
(十五)承擔全縣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絡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六)負責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