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頁面:
首頁
> 政務公開
> 縣政府部門信息公開目錄
> 市場監督管理局
> 通知公告
來源:楊橋鎮市監所 ???? 發布時間:2025-12-11
2025年11月14日,我局收到湖南省產商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出具的《檢驗報告》(№:A2025-05-J773491、№:A2025-05-J773492),我縣1家復用餐飲具使用單位(衡東縣榮桓鎮前進幼兒園)使用未經洗凈、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飲具案。現將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相關產品基本情況
名稱:(一)復用餐飲具(飯碗);類型:/;規格型號:/;抽樣日期:2025-10-16;使用單位:衡東縣榮桓鎮前進幼兒園;購進日期:/;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計量單位:mg/100cm2,實測值:0.0134 ;標準值為不得檢出;
(二)復用餐飲具(飯勺);類型:/;規格型號:/;抽樣日期:2025-10-16;使用單位:衡東縣榮桓鎮前進幼兒園;購進日期:/;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計量單位: mg/100cm2,實測值:0.0142;標準值為不得檢出。
上述兩種復用餐飲具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況
當事人復用餐飲具于衡東縣城進購,因購進時間過久,已無法找到合格證明文件。2025年11月19日,對其責令停止使用抽檢不合格復用餐飲具。
三、 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5年11月19日將《檢驗報告》(№:A2025-05-J773491、№:A2025-05-J773492)送達當事人后,當事人對抽檢過程,檢測結果無異議。2025年11月20日執法人員向縣局申請立案調查,申請獲批準,于2025年11月24日調查終結。當事人使用未經洗凈、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飲具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五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理(案件編號:湘東市監案處字〔2025〕369號):
給予警告。
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特別聲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以排查風險為目的而組織的食品抽樣檢驗活動,僅是針對該抽檢批次食品的監督行為,結果不代表該類食品的整體質量安全狀況。此通告由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傳并發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監管和接受社會監督,其他任何媒體個人未經允許,嚴禁斷章取義、隨意刪減,提取轉載該信息相關內容,我局將保留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