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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楊橋鎮市監所 ???? 發布時間:2025-12-11
2025年9月29日,我局收到湖南廣綠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25FJ18189),我縣1家食品使用單位(衡東縣蓬源鎮中心學校)經營農藥殘留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名稱:(一)芹菜;類型:/;規格型號:/;抽樣日期:2025-09-03;使用單位:衡東縣蓬源鎮中心學校;購進日期:/;不合格項目:(1)、噻蟲胺,計量單位:mg/kg,實測值:0.29mg/kg,標準值:≤0.04mg/kg;(2)、噻蟲嗪,計量單位:mg/kg ,實測值7.0mg/kg,標準值:≤1mg/kg。
經抽樣檢驗,噻蟲胺,噻蟲嗪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產品控制及原因排查情況
當事單位經營使用的芹菜由衡東縣六姨生鮮超市五小店每天統一配送,該批次共進購5斤,其中4斤抽樣及備樣,剩余1斤未再使用。
三、 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2025年10月9日將《檢驗報告》(№:25FJ18189)送達當事人后,當事人對抽檢過程,檢測結果無異議。2025年10月17日執法人員向縣局申請立案調查,申請獲批準,于2025年10月29日調查終結。當事人經營使用農藥殘留污染物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參照《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十一章食品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行政裁量基準(十)的裁量基準,我局決定對當事人作以下處理(案件編號:湘東市監案處字〔2025〕370號):
罰款人民幣3000元。
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特別聲明: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是以發現問題為導向、以排查風險為目的而組織的食品抽樣檢驗活動,僅是針對該抽檢批次食品的監督行為,結果不代表該類食品的整體質量安全狀況。此通告由衡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上傳并發布,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監管和接受社會監督,其他任何媒體個人未經允許,嚴禁斷章取義、隨意刪減,提取轉載該信息相關內容,我局將保留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