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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楊橋鎮 ???? 發布時間:2025-01-14
為了加強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服務小隊的管理、規范和促進志愿者服務活動,增強志愿者服務小隊的紀律,實現志愿者服務工作的經常化,推動志愿服務工作的有效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服務是在鎮黨委、政府的倡導和扶持下,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者精神,從村民多種服務需求出發,組建以村民為主體的組織網絡,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村上問題,倡導村民互助,共同推動村落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2.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是在本村志愿者組織登記并獲得其同意,自愿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3.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服務組織機構由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領導小組和村志愿者服務小隊組成。
4.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愿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5.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組織長期接納志愿者的報名申請。
6.注冊志愿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愿從事志愿服務工作,并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愿者協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均可到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組織申請。
7.注冊志愿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填寫注冊登記表,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按照志愿 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檔案。
8.志愿者接受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愿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志愿者在志愿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幫助解決;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根據志愿者所從事志愿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愿服務的志愿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志愿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9.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者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愿服務;遵守志愿者管理制度;完成志愿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維護志愿者和志愿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開展志愿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志。
10.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服務的對象是全體村民,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及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愿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愿、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11.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志愿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12.建立志愿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試點志愿服務愛心超市,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可在愛心超市兌換日用品,志愿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