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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石灘鄉黨政辦 ???? 發布時間:2023-09-11
為進一步加強我鄉森林防滅火工作,經鄉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現作出“五個必須”要求,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第一,晴天必須巡。駐點干部、村干部、護林員晴天必須到村到組巡防,發現煙情火情及時報告、及時處置。二零六高地由分管領導統籌安排,確保晴天早上9:00到晚上7:00全時段有人值守。
第二,見煙必須去。發現煙點,村干部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核實并處置。發現火情,第一時間上報鄉林業站,并迅速組織村級撲火力量立即處置。、
第三,人員必須到。發生火情時,村級:全體村干部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村級力量滅火。鄉級:由分管領導牽頭,鄉林業站、應急辦統籌安排鄉機關力量和半專業撲火隊前往滅火,確保人員力量及時到位,應急物資及時到位,火情處置及時到位。
第四,失火必須查。對違規野外用火人員敲鑼巡山3天,寫檢討書,符合追究法律責任的,一律追究法律責任。無法確定野外違規用火人員的,由包片村干部承擔上述所有處罰,其中罰款從個人年度績效考核經費中扣除。
第五,失責必須究。今后只要發生森林火災,無論大小,無論影響,一律實行掛牌管理,嚴格追責。首次發生森林火災的,對責任村進行為期3個月的黃牌管理,給予責任村包片村干部誡勉約談處理;在黃牌管理期間發生森林火災的,對責任村進行為期半年的紅牌管理,給予責任村包片村干部停職處理,給予責任村支部書記誡勉約談處理;在紅牌管理期間發生森林火災的,給予責任村包片干部免職處理,給予責任村支部書記停職處理。因遲報、瞞報導致小火變大火、小事變大事的,或發生影響較大森林火災被縣級及以上通報的,一律先免職,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