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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榮桓鎮 ???? 發布時間:2025-03-17
為使各村(社區)委員會、各有關單位在我鎮發生洪水災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面臨威脅時,能夠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及時有序和有效的開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負責全鎮防汛抗洪搶險領導組織指揮工作,災害發生后,鎮主要負責人立即主持召開緊急會議,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并成立由鎮黨政負責人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負責部署、協調、監督和檢查各村及相關單位的救災工作,通報情況,解決救災中的有關問題。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組成如下:
指 導 員:劉志新 鎮黨委書記
指 揮 長:夏永峰 鎮長
副指揮長:劉旭衡 鎮人大主席
王志翔 鎮統戰工作負責人
其他黨政班子成員及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組員。
成員單位:鎮武裝部、民政辦、平安法治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財政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衛生院、榮桓派出所、榮桓交警中隊。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向正華任辦公室主任,協調日常指揮工作。
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應立即做出如下反應:
1、立即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水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發展趨勢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2、根據受災情況,盡快提出水災發生地的群眾撤離時間、范圍、路線,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密切監視洪水災情的發展趨勢。
3、盡快將災情通報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各有關部門,各部門應按規定的職責,做好搶險救災的各項準備。
4、開啟一起通訊設備,千方百計保持與險情、災情發生地和鎮黨政辦、各村(社區)委員會、各部門的通訊聯系暢通,及時下達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的洪水調度及搶險命令。
5、全面了解綜合災情及救災情況,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水情和災情,協調解決部門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及通訊聯絡工作。
二、搶險救災中應采取的緊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則
1、災情發生后,各村(社區)委員會和相關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和既定的部門崗位職責立即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各指揮部機構的成員,要立即趕赴工作崗位開展工作;各村(社區)委員會、各相關部門要全力以赴、協同合作、全力防汛抗洪搶險。
2、災情發生后,首要任務是搶救受災群眾,保護國家財產和重要器材物資,就地、就近組織自救互救。
3、災情發生后,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有權采取果斷措施,避免災情的進一步擴大和引發新的洪水災害,必要時可犧牲局部,保全整體,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
4、為保證防汛抗洪搶險工作指揮無誤,各村(社區)委員會要保證汛期24小時值班值守,工作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擅自離崗。要做好值班值守記錄,執行24小時零報告制度,每天中午12點前向鎮政府報告情況,有災報災,無災報安。預案啟動后,各村(社區)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及時收集、上報防汛抗洪搶險信息,對洪水造成的損失及社會影響進行評估,為搶險決策提供依據。災情報告的內容要規范,主要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受災范圍、人員傷亡情況、房屋倒塌和損壞情況、農作物受災情況以及公路、橋梁、電力通信設施的毀壞情況等。在通訊聯系中斷或遇有障礙時,要派人直接報告。
三、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職責
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除辦公室外,下設5個工作機構:
1、綜合協調組
負責人:劉旭衡 人大主席 電話15211853087
職 責:協助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準確傳遞汛情信息和防汛抗洪指令;組織水情、雨情、工情信息會商;經批準后發出應急預案啟動指令,督查各單位和相關部門落實防汛預案;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負責向上請示匯報和調派物資、支援搶險;負責宣傳報道;收集、報送受災情況;決定防汛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保持領導成員與鄉鎮各級各部門通信暢通。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2、防汛抗洪搶險組
負責人:柳文剛 副鎮長 電話13786475845
職 責:負責搶險救災工作,出現險情,迅速集結隊伍,調集防汛抗洪搶險物資、設備和設施趕赴洪災現場,負責針對各受災點的具體情況制定可行的搶險排危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危險地段警示牌的設置和人員守護,確保車輛行人安全;對被洪水圍困人員實施緊急救護,組織老弱幼人員和重病(傷)員轉移外送;組織搶修堤壩水庫等應急防洪工程,全力做好防汛搶險工作。
成員單位:鎮武裝部、鎮應急救援隊、榮桓交警中隊、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各村(社區)委員會工作人員及村應急救援隊
3、救災救濟組
負責人:王志翔 統戰負責人 電話13875671662
職 責:負責組織動員受暴雨、洪水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疏散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危急時可強制組織避險疏散;負責救災安置、衛生防疫;負責受災群眾臨時安置;負責搶險救災和生產、生活保障;負責組織自來水、電力、通訊等部門,保證防洪搶險的用電、通訊等需要;組織必要的生活用品、設施,保障緊急情況下受災群眾和搶險隊員的生活物資(包括瓶裝水和方便食品)儲備、調撥、分配;負責組織醫療設施、醫務人員和防疫設施及藥品,制定詳細的醫療救護、疫情防治方案,并組織實施。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民政辦、衛生院、供電所、榮桓交警中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
4、督查指導組
負責人:吳海傳 紀委書記 電話18673410025 職 責:督促執行鄉鎮防汛抗洪搶險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部門及黨政領導及時到崗情況, 重點督查各村(社區)及各部門落實應急預案、搶險隊伍建設、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整改、防汛值班等防汛工作是否到位、責任到人。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搶險等工作;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查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中的瀆職、失職和違紀行為。
成員單位:鎮紀委
5、安全維穩組
負責人:尹太平 黨委副書記 電話15873474699 職 責:負責做好洪澇災區的治安管理,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工程設施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做好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安全、警戒和保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妥善果斷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成員單位:榮桓派出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村(社區)治安巡邏隊隊員
四、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武裝部:負責搶救隊伍組織、調動和搶險工作。
2、民政辦:負責組織各村、各單位負責對災情進行快速調查、評估、統計上報工作。
3、財政所:負責組織搶險救災物資的采購,調撥和運輸工作,負責籌集和解決抗洪搶修的救災經費,負責向上級申請解決救災經費。
4、衛生院:負責組織醫療、防疫機構人員進入災區;設立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醫治傷員;做好災區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組織轉運人員;采購、儲運、調配藥品。
5、派出所:負責災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安全管理,發布臨時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嚴厲打擊各種擾亂社會治安秩序、趁災打劫等不法分子。
6、榮桓交警中隊:做好搶險車輛的調配。
7、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本鄉鎮防汛期間的應急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妥善果斷處置各類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
8、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1)水利部門:負責對水情、汛情的監督和上報,提供準確水情、汛情及堤防情況,為應急預案啟動實施提供決策依據,負責組織開展洪澇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儲備災民生活所需的緊急救援物資,參與洪澇災害的災情評估和上報工作。
(2)農業部門:負責掌握農業洪澇受災情況,負責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本系統的防洪安全。
9、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1)國土部門:負責山地災害的防御和搶險救災工作。
(2)城建部門:負責集鎮轄區防洪安全;負責組織轄區街道清掏下水道和低洼地帶人員、物資防內澇工作。
10、各村(社區)委員會:負責轄區抗洪度汛安全;負責組織轄區小河流和低洼地帶人員、物資,防內澇工作,負責轄區內小二型水庫、山塘堤壩等安全及人員安全。
五、災后重建工作
緊急搶險救災基本結束后,各村和各相關單位都要抓緊組織恢復生產和保障群眾的日常生活;要管好、用好國家和上級部門的救災援助和非災區的經濟、物資援助。要迅速恢復供水、供電、交通運輸、郵政通訊等生產生活設施;迅速組織糧食和副食品供應;安排好災民的衣、食、住,保證生活安定;要組織農村勞力開展生產自救,彌補災害損失;要繼續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學校恢復上課,機關正常工作。
六、防洪紀律
1、《防洪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設施和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在防汛抗洪搶險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抗防洪命令,特別是國家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防洪紀律,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汛期凡因玩忽職守,緊要關頭臨陣脫逃和拒不執行防洪搶險指令、調度命令,造成危害的視其后果輕重,依法追究責任。
3、各部門、各村(社區)委員會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應急指令,防汛抗洪搶險工作列入鎮政府當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按照本預案要求,快速、科學、高效應對洪澇災情。鎮紀委對《榮桓鎮防汛抗洪搶險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在抗洪的應對、處置過程中措施不力、不作為、不盡職責和義務,貽誤防洪搶險救災的,視其情節輕重和后果,將嚴格問責,直至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