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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高湖鎮 ???? 發布時間:2024-01-16
高湖鎮森林防滅火應急處置方案
一、森林防火
(一)組織領導
1.各村必須成立專門護林巡查小組,查野外用火情況。
2.建立領導包干責任制度,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實行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長黨員包山頭。
3.及時安排部署,經常督查落實。各村每年必須召開四次以上的森林防火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春季(清明前)可燃物增多,秋冬季(國慶前)的森林防火工作。
4.切實加大森林防火投入,鎮財政按照市政府規定的有林地面積每年每公頃0.5元投入的要求籌足資金用于森林防火。
(二)森林防火宣傳
1.確定每年5月1日到次年的9月30日為森林防火特護期,森林防火宣傳以宣傳車,懸掛橫幅、書寫標語、張貼公告為主要形式。
2.以火源管理為主要內容,落實森林防火入戶宣傳辦法。要求各村入戶宣傳率達到95%以上。
3.防火信息員,每年必須鳴鑼禁山2次。
(三)值班、巡查制度
1.防火期間,鎮及各村護林巡查員必須堅持全天候值班,嚴禁脫崗、漏崗。發現火情,及時報告。
2.堅持領導帶班,以身作則。
3.堅持重點地段、時段森林防火的巡邏制度,清明節、油茶收摘期間是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關鍵。各村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中心工作來抓,增崗增哨,嚴加防范,確保萬無一失。在此期間,全體鎮干部及村組干部要全力以赴,投入森林防火工作,設防堵卡。定人員、定任務、定地段、定要求,以筑起森林防火工作的銅墻鐵壁。
二、撲救森林火險
(一)報告制度
1.各村一旦發現火警火災及時報鎮防滅火領導小組。
2.防火期間,各村森林防火巡邏隊應密切注視火情動態,發現火情后,特別是跨村應立即組織撲救,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報告。
(二)組織領導
1.撲救森林火災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鎮黨委政府決定,建立撲救森林火災組織機構,即:撲救森林火災指揮小組。下設調度綜合組、后勤保障組、宣傳發動組、赴現處理工作組。
(三)撲火力量
實行以專業隊伍,民兵應急分隊,護林巡邏隊,群眾義務撲火隊組織撲火力量。
1.每村必須組建有10人以上的義務撲火隊伍。
2.鎮政府組建30人以上的半專業撲火隊,隨時趕赴火災現場。
三、滅火工具
鎮村義務撲火隊或民兵應急分隊必須每人準備柴刀一把、撲火拖把一把,村準備5個以上噴霧器。
四、后勤保障
1.撲救一般森林火災的,其費用由各村自行負責。
2.重大森林火災(100公頃以上)或特別重大森林火災(1000公頃以上)的撲救,由鎮人民政府向上級匯報,由上級人民政府牽頭組織各部門,作好撲火時,所需各種物資,撲火工具等調撥、運輸和儲備工作。但其中的所有費用由村負擔。
五、獎懲制度
(一)對在防火,撲救森林火災中忠于職守,不怕艱難困苦,不怕流血犧牲的有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鎮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
(二)對在防火、撲火中有失職行為,造成重大損失者,應視其情節,依紀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三)按照《森林防火責任狀》的要求,嚴格考核,開展評比活動,落實兌現政策。
(四)全體鎮村干部,在防火期內必須24小時手機開機,一旦發生火警或火災,第一時間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火。
高湖鎮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