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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草市 ???? 發布時間:2022-01-24
草市鎮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方案
為確保全縣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順利開展,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可持續發展,根據《關于印發<衡東縣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東政辦函〔202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上級關于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建立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正統一、可持續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建立健全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穩定擴大制度覆蓋范圍,優化提升經辦服務水平。
二、目標任務
2022年度全鎮城鄉居民參保率保持在95%以上,特困人員、城鄉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已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等困難群眾參保率達100%。
三、參保繳費
(一)參保對象
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
1.本鎮戶籍的農村居民;
2.本鎮戶籍的城鎮居民;
3.本鎮戶籍的在校學生;
4.婚嫁遷入、長期居住在本鎮尚未遷戶,以及因各種原因尚未登記戶口的常住城鄉居民;
5.新生兒(新生兒應在出生后90天內參保繳費,自出生之日享受醫保待遇)。
(二)繳費標準及時間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320元/人。2022年參保繳費期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28日。
(三)參保和繳費方式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在戶籍所在地參保;對在戶籍地以外統籌區已經參加了職工醫保或城鄉居民醫保的,提供2022年度參保繳費憑證后不再重復參保。
參保人可以通過以下五種方式參保繳費:
1.湘稅社保手機APP;
2.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繳費;
3.銀行智能POS機繳費;
4.手機銀行繳費;
5.銀行柜臺繳費。
各村(社區)原則上不再采取集中收取現金繳費的方式,確因特殊情況需要以集中收取現金的形式繳費的,收取費款后應及時通過上述繳費渠道繳費入庫。堅持“誰收取、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必須做到即收即錄,在2021年12月31日前錄入完畢,不得拖延積壓,超過征期后發現錯錄漏錄的后果自負,并承擔相應責任。繳費錄入時必須核實參保人員信息準確無誤、參保人是否為特殊對象、是否已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等,參保地一定要選擇“衡東”,嚴禁將錯就錯、張冠李戴錄入系統,已繳費參保信息原則上不得修改。
(四)參保繳費流程
1.續保人員繳費流程。參保人可通過湘稅社保手機APP、湘稅社保微信小程序、鎮代辦點的銀行智能POS機、手機銀行、銀行柜臺等五種方式直接繳納保費。凡通過以上方式繳費的,均有繳費記錄可以查詢,如繳費人有需要,手機繳費記錄、POS機刷卡小票或銀行收款憑單均可作為繳費憑證,也可在繳費成功1天后前往縣稅務局辦稅服務廳(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2.新增參保(含往年參保信息有誤)人員繳費流程。參保人應在集中征收期內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前往縣醫保局或戶籍地鄉鎮衛生院進行參保登記后自行繳費。
3.特殊對象參保繳費流程。按照相關規定,超過集中征期后可以辦理參保繳費的情形和流程如下:新生兒出生后90天內由監護人憑戶口簿或居住證、并使用戶口簿或醫學出生證明登記的新生兒真實姓名,按統籌區規定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兒童福利機構接收的兒童,經核實未參保的可隨參隨繳,自進入兒童福利機構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因勞動關系終止導致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在斷保90天內憑職工醫保參保憑證可隨時參加居民醫保,自職工醫保斷保之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納入鄉村振興部門監測范圍的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經排查發現未參保的,可自參保繳費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因戶籍變動等客觀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體指當年新遷入戶口、復轉軍人、刑滿釋放人員、未及時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新生兒未在90天內參保繳費、職工醫保斷保的人員未在斷保90天內參保繳費、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憑居住證初次在居住地參保)未能在統籌地規定時間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以到縣醫保局進行參保登記后按當年度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含個人繳費部分和財政補助部分)一次性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從繳費的下個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五)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
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困難群眾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可由相關部門給予全額或部分資助。
1.對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孤兒、重點優撫對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相關資金渠道全額資助320元/人;
2.對城鄉低保對象、一般殘疾人、困境兒童、建檔立卡已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的個人繳費部分通過相關資金渠道給予定額資助160元/人。
可享受資助政策的困難群眾由各相關部門統一造冊,于2021年9月30日前將名冊(含電子名冊、紙質名冊)交到縣醫保局,由縣醫保局負責做好比對工作,避免重復繳費。縣醫保局對完成比對的名冊進行匯總后,在醫保信息系統做好各類困難群體身份精準標識,并反饋給縣稅務局和所屬鄉鎮,由縣稅務局根據繳費人當前特殊標識征收困難群體個人應繳費款。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相關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可享受2022年參保資助政策,但繳費后身份發生變化的不再補退。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召開全鎮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動員大會,各村(社區)組織召開黨員組長會議,開展鎮、村(社區)兩級動員培訓,讓基層一線工作人員全面掌握參保繳費政策和工作重點。通過多種形式和平臺,在全鎮范圍內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和正面引導,讓“早參保早受益、遲參保遲受益、不參保不受益”的觀念深入人心。
(二)參保繳費階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村(社區)采取符合當地實際和城鄉居民意愿的“干部上門輔導,居民自主繳費”參保繳費方式,同步做好宣傳、發動、調度、統計等基礎工作,定期上報參保繳費工作進度。鎮教管中心安排組織各學校做好在校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宣傳發動、統計摸底工作,督促各學校在校學生參保繳費。
(三)繳費公示階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征收工作完成后,通過泰陽操作系統導出已參保人員數據明細,加蓋鄉鎮和村(社區)公章后向繳費人公示。
五、職責分工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安排專人負責做好臺賬登記,任務到村、責任到人,全力做好指導、宣傳、發動、調度、考核等工作,確保每一個參保群眾都能繳費成功。
勞動保障服務站負責提供相關政策解釋并指導各村(社區)開展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建立健全參保繳費工作臺賬,及時做好參保數據信息匯總上報工作,對接相關部門發送困難資助對象名單,定期通報各村(社區)參保繳費進度,確保征收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各醫療機構負責本鎮范圍內新增居民醫保參保登記工作。
鎮教管中心負責做好全鎮在校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宣傳發動、統計摸底等工作,按要求建立參保繳費臺賬,督促在校學生積極參保繳費,確保全鎮在校學生本人及家庭全員參保,不漏一戶,不少一人。
宣傳干事負責相關政策宣傳和征收工作開展情況的報道。
相關銀行負責銀行繳費渠道暢通,派專人與縣稅務、醫保部門對接,提供繳費相關優質金融服務。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事關民生大計和群眾的切身利益,2022年度參保繳費提標增幅,工作較往年時間更緊、任務更重、難度更大。鎮政府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相關站所、駐鎮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鎮參保繳費工作的統籌安排。實行片長包片,駐點干部包村(社區),村(社區)干部包組,組長包戶“四包一”工作責任機制,任務到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相關駐鎮單位務必站在講政治、重民生、顧大局、保穩定的高度,盡責履職,確保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任務如期完成。
(二)優化繳費服務。各村(社區)、各學校繼續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的要求,規范參保數據登記,確保參保人員信息、參保地準確無誤,切實提高參保繳費質量。要及時匯報各村(社區)參保繳費進展情況,對未參保人員實行精準推送式宣傳,大力推行湘稅社保APP、微信小程序、手機銀行等“非接觸式”繳費方式。
(三)明確獎懲措施。將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工作納入對各村(社區)的年度績效考核,對完成85%任務的村(社區),按每人3元的標準安排工作經費;對完成80%任務的村(社區),按每人2.5元的標準安排工作經費;對完成75%任務的村(社區),按每人2元的標準安排工作經費;對完成任務在60%-75%的村(社區),按每人1元的標準安排工作經費,同時每低于75%一個百分點,罰100元;對完成任務低于60%的村(社區)扣1000元,并在本年度績效考核取消評優評先資格。駐點干部:如所在村完成75%任務的,獎勵200元/人;如所在村完成80%任務的,獎勵300元/人;如所在村完成85%任務的,獎勵400元/人。如所在村未完成75%任務的,扣200元/人;未完成70%任務的,扣300元/人;未完成60%任務的,扣400元/人。
完成上述目標任務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28日。對征收進度落后的村(社區)進行約談和通報,對參保繳費工作嚴重滯后、影響群眾利益的,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宣傳引導。探索創新醫保政策宣傳方式,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集中時間、集中力量深入基層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引導城鄉居民積極主動參保(續保)繳費,切實保障參保繳費居民的合法權益。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和輿論方向,提升全民參保意識,形成“我要參保”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