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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草市鎮 ???? 發布時間:2021-07-01
草市鎮預防學生溺水工作方案
每年的夏暑假期間是學生溺水事故的高發期,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工作,預防和杜絕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高度重視,明確職責
溺水事故是危害中小學生生命安全的"第一殺手",我鎮境內河流、溝塘、水庫、渠壩較多,預防學生溺水工作任務重,全鎮上下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預防學生溺水責任體系。草市鎮成立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對本轄區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負總責,分管責任人具體負責,具體如下:
指導員:胡雪松
組 長:袁 丹
副組長:肖松林、譚水初、羅譚斌、鐘 亮、趙偉軍、丁佳奇、黃 健、陽平安
成 員:陽柏四、單文明、羅新剛、段新聞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陽柏四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和統籌。各黨政領導兼任辦點的村(社區)內的小學(教學點)的特聘安全副校長,負責轄區內學校(教學點)預防學生溺水及安全管理工作,要到學校開展一期安全警示教育課。轄區內各學校(教學點)負責本校學生的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工作目標
今年我鎮以溺水事故為零為目標,以學校周邊和重點水域為重點,全面清查、整改學校安全隱患,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通過開展"安全教育月"活動,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幫助學生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動員社會、家長共同關注和支持學校安全工作,保證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工作措施
(一)多途徑、多手段宣傳安全知識
草市鎮政府要通過工作微信號、滾動字幕、張貼標語模幅、樹立安全警示牌等方式,宣傳防溺水知識,發布警示信息,進行防溺水警示教育,引導中小學生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時刻牢記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進一步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防"字當頭,遠離危險。
(二)開展全民防溺水安全知識普及教育
以村(社區)為單位,組織學習培訓,通報溺水事故典型案例,開辟宣傳欄,懸掛宣傳標語,走訪家庭,印發宣傳手冊,重點讓每一位家長和青少年兒童監護人知曉安全防范基本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對青少年兒童的法定監護責任。家長及監護人要切實展行對子女的主體監護責任,了解掌握學生防溺水"六不"要求,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老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城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學會正確的自救和救人方法。
(三)完善聯防聯控機制
1.加強在校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要對學生進行防溺水的宣傳教育,落實防水教育"六個一",在全校開展"珍愛生命,預防溺水"教育動員大會,使全體師生人人參與到教育活動中來;要定期召開主題班會、家長會和校園集中演練活動,在雨季、汛期及各節假期間,開展教育活動,要讓家長和學生一起講述我們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發生溺水的危險地帶、水域,發動學生自己來分析應如何避免溺水現象的發生;要利用升旗儀式和年級大會進行溺水安全教;出一期防止溺水的黑板報、宣傳櫥窗,向學生宣傳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識;要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家長、班主任、科任教師的責任。要向家長發出《致家長的一封信》,告知學生家長在防止孩子溺水問題上應負的監護責任,與家長承諾書,請家長共同做好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利用家長會對家長進行相關知道教育;要加強學生出入管理,對缺席請假的學生進行跟蹤,防止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要加強學校周邊水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2.加強留守兒童關愛。鎮民政部門要與學校配合,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臺賬工,實行動態管理。學校要根據留守兒童花名冊,加強家校聯系,實行結對幫扶,通過經常性開展家訪,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監護人履行監護責任。進一步加強村校合作,動員村組干部參與對本地留守兒童的安全監管。鎮民政部門、群團組織和志愿者要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開展形式多樣的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活動,提高農村留守兒童安全意識。
3.開展溺水隱患排查整治。鎮政府要加強對渡口、渡船及水上設施的安全檢驗和安全管理,船管所要加強對渡口的日常巡查,要求渡船配齊救生設施設備,對需要坐船的中小學生進行安全引導和保護,學校要安排教師隨行護送上船,確保學生渡動安全。各村干部要實行包組分片、黨員群眾包塘包渠、安全員和駐村輔警巡邏工作機制,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對以往發生過溺水事故的危險水域和學生上下學必經水域、重點水域等進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和勸阻學生私自下水游泳、釣魚和戲水玩耍。各村要要增加投入,在境內小型水庫、河道、溪流、山塘、洞坑、廢棄礦進等水域設立安全隔離帶、防護欄、求救電話和警示標志;要加強對屬地居民群眾的宣傳教育,特別要加強外來務工人員中的學生家長的教育,督促學生監護人切實擔負起對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責任。
4.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是預防學生溺水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學生離校期間、節假日、暑假期間的主體監護責任,要創造條件加強對子女游泳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自救自護能力。
嚴肅事故責任追究
鎮政府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村(社區)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同時建立事故責任倒查機制,嚴格事故責任倒查,對因宣傳教育和工作不落實、重點水域漏管、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重大學生溺水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各村(社區)、相關部門要加強應急值守,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報送相關信息。